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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之家
“教工之家”、 “职工书屋”创建活动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5 12:30:00   发布人:   

教育系统各工会:

近年来,我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工会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积极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全系统创建“教工之家”、“职工书屋”活动以来, 各工会积极围绕创建目标, “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求成效”,在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了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要求,我们对“合格教工之家”、“优秀教工之家”、“职工书屋示范点”争创工作进行了一定疏理,并将进一步制度化,现将今年的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1、“合格教工之家” 创建申报:凡新建工会组织一年内应进行“合格教工之家”创建活动,一年后应提出“合格教工之家”的验收申请,区教育工会进行验收后如达标,将颁发 “合格教工之家”铜牌。

2、“职工书屋示范点” 创建申报:“职工书屋”是每个工会组织都应创建的职工学习和休闲的场所,已建成“职工书屋”并且发挥较好作用的工会可申报“职工书屋示范点”,区教育工会进行验收后如达标,将颁发 “职工书屋示范点”铜牌并给予表彰奖励。

3、“优秀教工之家” 创建申报:申报“优秀教工之家”验收,必须要在“合格教工之家”授牌三年、“职工书屋示范点” 授牌一年之后方可,要求工会组织全面发挥工会的基本职能,常规工作到位,并且在部分工作上形成明显特色并取得优良成绩,该特色取得了本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的认可,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区教育工会进行验收后如达标,将颁发 “优秀教工之家”铜牌并给予表彰奖励。

4、“优秀教工之家”复验申报:为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工之家”的引领作用,继续发挥并发展特色工作,激发新的活力。“优秀教工之家”每五年复验一次,要求有新的特色工作或原有特色工作有进一步创新提高并取得优良成绩,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在校内有较高认可度。区教育工会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复验:如复验达标,将给予表彰奖励;如复验不达标,一年后再复验一次,再不达标或满五年后不申报复验的,将撤消“优秀教工之家”称号并收回铜牌。

5、各基层工会要对照相关考核指标,今年提出创建申报的单位请于并于5月25日之前报区教育工会(详见所附各类申报表及其要求)。

6、区教育工会对申报的单位书面材料进行初步疏理,在6月底之前决定今年区教育工会下半年将要验收的学校名单并公示。

7、区教育工会在下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到申报学校进行现场验收。“合格教工之家”和“职工书屋示范点”验收内容以当年及前一年工作为主;“优秀教工之家”创建申报以最近三年内的工作为主。验收结果将予公示并发文确认。

8、凡已经授牌“优秀教工之家”的工会,请全部填写复验申报表及其附件,在5月25日之前将电子表格上传教育工会,将在新建的教育工会网站宣传,授牌已满五年的要支部盖章后交书面资料。教育工会在下半年到校复验。

9、所附资料的具体内容目前是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5月25日之前用RTX上传教育工会,我们将在验收前修改或调整有关指标。

(详细资料及表格请到下载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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