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青浦区工作委员会文件
青教工〔2017〕24 号
关于同意清河湾中学建立工会组织并确认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学会青浦清河湾中学工会委员会(筹):
你们报来《关于清河湾中学建立工会组织的申请》和《关于清河湾中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请示》均已收悉。
经请示教育局党委,同意你校建立工会组织。
经审核:
同意诸建秋、王霞、陈笑盈等三人组成清河湾中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诸建秋任工会主席。
同意王霞、杨金叶、蒋婷等三人组成清河湾中学第一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王霞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同意吴晋毅、顾春、叶杨根等三人组成清河湾中学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吴晋毅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上述三个委员会任期3年,从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特此批复
2017年12月5日